2024年5月9日上午,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在学院314会议室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第七章内容。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高志华同志主持,部分中心组成员作重点交流发言。
学院党委书记高志华同志作领学导读。他原原本本、逐字逐句领学了《条例》第六章、第七章内容。其他同志分享了学习心得。
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吕蔷蔷同志在重点发言中指出,作为学院的政工干部,我们要严守组织纪律,牢记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保障。党员干部应当坚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履职尽责。接受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接受巡视巡察、审计监督、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作为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应当对违反民主集中制的错误行为及时发现、坚决纠正。
党委委员、副院长凌海峰同志在重点发言中指出,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坚决扛起党赋予我们的职责使命,要始终坚守党的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时刻警醒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我们要将学习《条例》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悟、学有所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旗帜鲜明同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作坚决斗争,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同时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学习中还要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我们要将学习成果体现在各项工作中,自觉筑牢遵规守纪的思想防线,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和组织建设工作,确保党的纪律严明和作风优良。
(撰稿:刘丽娜 初审:吕蔷蔷 编辑:刘丽娜 审核:高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