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我院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科学公正、规范透明,根据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特制定“南京邮电大学信息材料与纳米技术研究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复试专家小组和复试录取资格审查小组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二、学院招生专业及拟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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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70300 | 化学 | 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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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080300 | 光学工程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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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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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0809Z1 | 有机电子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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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0809Z2 | 生物电子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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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085400 | 电子信息 | 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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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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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复试
(一)复试方式
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2021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学院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开展具体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由责任心强、公道正派、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的人员参加,复试小组组长应由相关学科带头人或学术骨干担任,每个复试小组专家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1人具备流利听说英语的能力,1人精通复试专业课笔试课目内容),另须配备复试秘书及工作助理各1人。
(二)复试时间
学院安排在3月24号开展复试。
(三)复试分数线
初试报考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的各专业考生,达到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可参加我院复试。
(四)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30%。初试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130%的专业,所有达到该专业国家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五)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考生须按照报考学院要求通过指定方式上传以下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1. 本人准考证。
2.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两面)。
3. 学历学籍证明
(1)应届生提供学生证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4)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批准参加复试。
(六)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分值50分)、专业知识测试(分值100分,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和综合能力测试(分值100分)三个模块。
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能力测试采用网络远程面试,面试时间合计不少于20分钟。
综合能力测试要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评分应参考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证明英语水平证书、科研成果以及学科竞赛获奖情况、考生个人陈述(毕业论文及科研成果介绍)、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专业知识和能力考核以复试笔试科目为内容。考查考生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专业知识测试学院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测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建立专业知识测试题库,试卷套数不低于参加复试考生总数的120%,每套试卷应包括3题,每套试卷难易程度相当。专业知识和能力考核以采用抽题作答为考核形式。由考生抽选题目,进行口头作答。复试专家根据考生现场表现给出得分。
(七)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专业知识和能力考核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50分。
(八)复试组织管理要求
1. 复试全程记录
复试全程要求录音录像。录音录像须备存,保存时间为一年。
每位考生复试结束,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并在评分表上签字,一经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工作结束后《复试评分表》统一交到研究生院。
2. 建立两识别、三随机工作机制
两识别:复试过程中严把入口关,运用“人脸识别”、“认证识别”技术及人工比对,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
三随机:通过落实“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十)网络远程复试设备
1. 复试平台:本次网络远程复试采用双平台: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腾讯会议系统。学院备用系统为钉钉。应急预案:如考生出现严重卡顿、掉线等情况,将第一时间连线考生,进行电话面试。
2. 设备配置基础要求:
考官端: 配置一台带摄像头的笔记本(可外连投影或大屏设备),用于网络远程笔试监考和网络远程面试;配置一台摄像机,用于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网络连接尽可能采用有线方式,以确保网络稳定;同时应做好备用设备、备用4G网络的安排。
考生端:考生需以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
四、调剂
(一)调剂考核形式
2021年学院各专业调剂考核均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
(二)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及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属同一学科门类、专业相同或相近,符合我校规定的调入专业的具体要求。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未考数学的考生不可调入须考数学(含统考及自命题数学)的学科专业,考英语二的考生不可调剂到须考英语一的学科专业。
(三)调剂流程
1.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请考生及时填报调剂信息,只在我院登记而不在调剂系统申请调剂的考生,调剂申请无效。
2.学院初选后,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并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调剂复试通知。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接收调剂复试通知,并按照安排参加调剂复试。
4.复试后学校通过调剂系统向被拟录取的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接收确认拟录取,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5.所有调剂考生必须在调剂系统完成相关事项。
(四)调剂具体要求
1.调剂要求须与本单位复试办法中的要求相符,每次调剂报名持续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
2.学院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根据调剂办法中调剂要求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调剂。
3.调剂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
五、录取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学院拟录取名单根据本工作办法、学院招生计划、考生综合成绩以及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
2.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相同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硕士研究生录取时按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分开排序,分别按各自招生计划录取。
3. 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录取时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
4. 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低于30分、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
(2)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
(5)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结果不合格;
(6)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情况。
5. 各专业拟录取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章后报研究生院,经学校审查通过后统一向考生公布。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及所需各项手续完备后,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6. 学校与定向培养研究生签订相关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7. 学院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推荐免试生)按录取专业确定导师。导师根据本人招生人数限额和拟录取考生的志愿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和研究方向,完成师生互选工作。
8. 2021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包括全口径照片复查、证件复查、档案复查、资格复查、户籍复查、特殊类加分复查,以及抽样性的专业能力复试复查。复查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印发有关取消入学资格正式处理文件。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体检
因疫情防控需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拟于9月新生报到时分批错峰组织,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
七、信息公开
1.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要求,健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
2.学院必须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网络远程复试流程及须知、复试名单、调剂方案及数量等。本着“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制度。
3.复试名单(含复试专业、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含录取专业、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等信息)须在网上进行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
4. 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八、监督与处理
举报电子邮箱:jd-iam@njupt.edu.cn
举报联系电话:85866452
举报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9号材料院788信箱。
九、其他
1. 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符合我校录取要求的考生,除支边、支教考生以外,原则上不再同意保留入学资格。对必须保留入学资格者,可先工作1-2年,再来校攻读硕士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者名单与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名单同时上报,并计入2021年招生计划。
4. 如遇特殊情况,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从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进行解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