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学工程一级学科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发布者: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纳米技术研究院 发布时间:2020-04-13浏览次数:1476


为了进一步提高博士生招生质量,本着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有利于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规定和“关于做好2019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特制定工作细则如下:

  1. 报考条件和报名要求

    详见《南京邮电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二、资格审核及评价

    学院由专人负责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

    在复试前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专家应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该结论应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三、申请考核

    考核分为申请材料审核与评价、综合考试、综合面试三个部分,总分300分。

    1、申请材料审核与评价(满分100分)。

    材料评价合格线:60分。材料评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具体评价方案:对申请人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做出评价,并给予评分。

    2、专业基础综合考试(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2小时。

    合格线:60分。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合格线: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具体面试方案:

    1)形式:由学院组织不少于5位导师组成的考核小组逐一考核。

    2)内容:

    考生需准备10分钟(PPT),介绍个人简历及已取得的科研成果。

    考核小组提问,内容包括对英语听说能力的测试,对理论知识、专业基础、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综合素质的考核,一般不少于15分钟。

    综合面试成绩=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60)+ 英语听说能力(20分)综合面试成绩(20分)。

    综合成绩=材料评价分*30%+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四、普通招考

    (一)三门笔试科目(每门100分)由学校统一组织。

    形式:闭卷。

    时间:3小时。

    内容:包括外语、专业基础和专业课三部分。

    学校根据笔试科目成绩(单科和总分)划定各一级学科录取博士研究生初试合格分数线。

    (二)综合面试(100分)

    复试方案:

    形式:由学院组织不少于5位导师组成的考核小组逐一考核。

    内容:

    1、考生介绍个人简历及已取得的科研成果;

    考核小组提问,内容包括对英语听说能力的测试,对理论知识、专业基础、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综合素质的考核。

    2、综合面试成绩=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60)+ 英语听说能力(20分)+ 综合面试成绩(20分)。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五、光学工程学科2019年博士生招生计划及录取初试合格分数线

    1、招生计划

学科名称

2019年博士生招生计划

总计划

硕博连读

申请考核

普通招考

光学工程

20

9

9

2

2、初试合格分数线

一级学科名称

单科(满分100分)

总分(满分300分)

光学工程

50

180

六、录取

1、录取原则: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2、调剂、录取方案:

1)录取方案

申请考核录取:按照综合成绩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普通招考录取:按照综合成绩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2)调剂方案

达到光学工程一级学科合格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申请调剂到我校电子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进行复试,具体调剂、录取方案详见《电子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办法》。

3、拟录取名单公示

本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生考核结果,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办。研究生招办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4、录取其他事项

经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向拟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七、监督机制

本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博士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实施监督,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对拟录取原则和结果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5866332  监督电话:025-83492350

   邮箱:iam@njupt.edu.cn  邮箱:yzb@njup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