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纳米技术研究院 发布时间:2018-10-21浏览次数:1385

各院部:

  为保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开发银行在业务系统中增设了“毕业确认”功能。2012届毕业生即将离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12]23号)要求,现将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注意:此项工作只与申请过生源地助学贷款且2012年正常毕业的学生有关,与申请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无关!

  一、要高度重视学生离校前贷款确认工作

  所谓“毕业确认”,指国家助学贷款获贷学生在毕业离校前,向经办银行(或其代理机构)确认其贷款本金、利率、期限、还贷起始日与终止日等关键信息,以提醒学生诚信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后管理的重要环节,是降低我校贷款违约率、控制信贷风险的重要手段,今年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展毕业确认工作的第一年,请各学院(部)务必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此项工作。

  二、毕业确认的操作方法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手续主要在开行业务系统中进行,有关流程如下:

  (一)学生登录核对贷款相关信息

  1、学生登陆开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地址:https://sls.cdb.com.cn,建议选择“2.使用身份证登陆”),打开在左侧导航栏最下方“毕业确认申请”菜单,认真核对文本区显示的信息;

  2、学生点击文本区下方“申请”按钮,打开申请页面,务必将工作单位、家庭联系人、家庭地址、家庭电话、手机号码、即时通讯(QQ号码)等信息补录进系统,学生基本信息发生变动的也要按要求更改;

  3、学生在提交申请前,务必认真核对贷款本金、借款日期、还款起止日等关键信息,若有问题,请与受理贷款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核改;

  4、学生对所有信息填写和核对无误后,在开行业务系统中提交申请。

  (二)学校审核毕业确认信息

  1、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凭国开行“U盾”和用户名登陆开行业务系统,在主页面“待处理工作”模块中查看并审核申请毕业确认的学生信息;

  2、进入“毕业确认”菜单,查看申请审核过的学生明细列表,通知未完成确认手续的学生尽快申请办理;

  3、在毕业确认页面下方,选择“批量导出毕业确认表”;学生资助中心将从国开行中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一式两份,经学生签字后,一份交给学生,另一份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档备查。

  4、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开行系统中导出的毕业确认表导入省管理系统中,系统将毕业确认信息发送到有关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工作要求

  1、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已从国开行系统中导出我校2012届毕业学生国家开发银行信用地助学贷款名单(附件1),请各学院部务必确保名单中的每一位贷款学生于2012年6月15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sls.cdb.com.cn)更新个人信息、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国家开发银行网页说明。

  2、各学院部要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诚信教育工作,确保所有获得贷款的学生都能全面正确了解贷款政策,树立按时履行贷款本息意识,要求贷款学生毕业后要经常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sls.cdb.com.cn)及时查看本人的本息归还情况和基本信息维护,避免违约情况的出现。

  四、注意事项

  (1)因考研继续深造的贷款毕业生,变更个人信息时需由学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原生源地县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就学信息”栏目中“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专业科目类别”、“学历”、“学制”、“毕业日期”、“学号”等要如实填写所考取学校对应的相关信息,其中“院系名称”、“专业名称”要填写全称,不要填写简称。若不能按期完成个人信息变更工作,在继续深造期间的贷款利息将由个人承担。

  (2)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毕业生还款时需按照以下程序办理:学生毕业后,开始自付利息和本金(以银行的还款计划为准),每年12月20日为正常还款日,还款时至少应于正常还款日前5日将本年度应还本息存于还款账户或充值到借款合同约定的“支付宝”账户。如需提前还款的,学生需于每年的1月-10月的1日-10日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并于当月15日前将资金存入个人还款账户,银行将于当月20日进行扣款。按照人民银行要求,对没有按时还本付息的学生信息将计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影响到学生今后的经济、信用行为(如就业、贷款申请、信用卡申请等)。同时,国家开发银行有权利通过诉讼程序向法院起诉违约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以便强制回收贷款。

  (3)上次发放的《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请同学务必妥善保存,如已丢失的可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