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鼎奖学金”评选办法

发布者: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纳米技术研究院 发布时间:2018-10-21浏览次数:1307

  为了密切校企合作关系,促进我国通信事业的发展,使我校培养更多优秀的通信技术、管理人才,通鼎集团公司特在我校设立江苏通鼎奖学金,以激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奋发向上。为此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参评对象:

  在校正式注册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凡符合获奖学金条件者均可参加评选。

  二、奖励条件:

  获奖学金学生必须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德优良,德育考评为优,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体育合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成绩优秀,智育排名在同专业前10%;

  2.某门单科成绩特别优秀,在省级以上竞赛中名列前茅;

  3.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完成并由相关学术部门认定具有一定学术水平或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

  4.在学术理论方面具有独特的见解,其论文在校级及以上学术会议或刊物上发表。

  三、奖学金奖励名额及标准:

  本科生:  一等奖学金     8人    3000元/人

        二等奖学金     16人    2000元/人

        三等奖学金     28人    1000元/人

  研究生:            5人    2000元/人

  四、评审办法:

  1.每学年评选一次。

  2.由学生本人对照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成绩或成果证明,在年级评议、院(系)审核并公示的基础上,报学校审批。

  3.获奖学金者名单及材料将抄送通鼎集团公司。

  五、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