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富士通奖学金”评选办法

发布者: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纳米技术研究院 发布时间:2018-10-21浏览次数:990

  为了加强校企合作,促进我国通信事业的发展,使邮电高校培养更多的通信技术、管理人才,江苏富士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特在我校设立江苏富士通奖学金,以激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奋发向上。为此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参评对象:

  在校正式注册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凡符合获奖学金条件者均可参加评选。

  二、奖励条件:

  获奖学金学生必须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德优良,德育考评为优,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现象,身体健康,体育合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成绩优秀,智育排名为所在专业前10%;

  2.某门单科成绩特别优秀,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前三名,获得专家、教师认可;

  3.在科技活动中成绩显著,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完成并由相关学术部门认定具有一定学术水平或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

  4.在学术理论方面具有独特的见解,其论文在校级及以上学术会议或刊物上发表。

  三、奖学金奖励名额及标准:

  本科生    三十六名    奖学金每名贰仟元人民币

  研究生     四名     奖学金每名贰仟元人民币

  四、评审办法:

  1.每学年评选一次。

  2.由学生本人对照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成绩或成果证明,在年级评议、院(系)初审并张榜公布的基础上,报校审批。

  3.获奖学金者名单及材料将抄送江苏富士通公司。

  五、本办法从一九九六年九月起执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