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科研院关于评选第十三届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现面向驻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政府、社会的各类单位、组织,联合开展第十三届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评选活动。该活动单年开展,南京地区科技工作者皆可申报,申报人不超过55周岁,每次授予10人,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联合发文授予并颁发奖章和证书,奖金有限。通知文件请见邮件附件或http://kx.nanjing.gov.cn/24898/24903/201903/t20190318_5898270.html、http://kx.nanjing.gov.cn/24898/24903/201903/t20190318_5898274.html。
烦请符合通知中“参评范围”、“参评条件”等的教师积极申报,我校申报过程为:
1. 3月22日12:00~4月30日12:00,教师通过“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申报系统”的“社会单位申报入口”(http://njxmsb.njkjgzz.org.cn)进行申报网上电子材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接收。
2. “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推荐评审系统”确认,系统在待打印文本的右上角会自动生成验证序列号。
3. 申报教师通过系统打印《第十三届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申报推荐表》和附件材料目录1式2份,同时准备其他纸质材料:《候选人事迹摘要》1式2份、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1份、被推荐人近期标准照片(2寸彩照)2张。
4. 5月2日(周四)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第3步所提及的所有纸质材料及其对应的电子材料。
5. 5月3日(周五)前,科研院统一审核并推荐上报市里。
科研院联系人:李梦娥,办公地点:行政北楼406,电话:85866884,邮箱:lime@njupt.edu.cn。
附加2点:
1. 请教师填写、准备申报材料、支撑材料时,适当注意《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评选办法(试行)》中第三条推荐条件及第五条评选倾斜等评价导向。
2. 如教师个人觉得有必要,也可从其他渠道推荐上报,但仍需送科研院签章“工作单位意见”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