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邮电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试行)》的要求,以及《南京邮电大学 光学工程学科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光学工程学科申请考核博士生选拔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了评估与初选,现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2018年12月19日—2018年12月26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话:025-85866332 ,邮箱:iam@njupt.edu.cn )、校研究生招办(邮箱:yzb@njupt.edu.cn)反映。反映问题须注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综合考核时间为2019年3月初,具体时间地点待另行通知。
请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尽快确定专业基础综合考试科目(两门),科目1可在普通招考初试科目②中二选一,科目2可在普通招考初试科目③中任选一门(考试科目详见2019年南京邮电大学博士招生目录),于2018年12月30日前将下表发到iam@njupt.edu.cn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