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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通光电奖学金”评选办法

为继续推动教育事业发现,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促进行业人才的培养与建设,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特在我校设立第二期亨通光电奖学金,以激励学生奋发图强,全面提高综合素养。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参评对象

在校正式注册的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光电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自动化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物联网学院、海外教育学院的3年级本科生及2年级的研究生。凡符合奖学金设置条件者均可参加评选。

二、奖励条件

获奖学生必须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德优良,德育考评为优,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体育合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成绩优秀,要求智育排名在同专业前10%

2.某门单科成绩特别优秀,在省级以上竞赛中名列前茅;

3.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完成并由相关学术部门认定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或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

4.在学术理论方面具有独特见解,其论文在校级及以上学术会议或刊物上发表(此条款仅适用于本科生);

三、奖励名额及标准

研究生:博士26000/

硕士86000/

本科生:优秀学生304000/

四、评审办法

1.每学年评审一次。

2.由学生本人对照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在年级评议,学院审核并公示的基础上,报学校审批。

3.金额分配依据各学院学生申报情况确定。

4.获奖学金者名单及材料抄送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五、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