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步 自评与提交自评报告

时间:2018-10-15   浏览:1003

第二步:自评与提交自评报告

  次年710日前提交正式自评报告

自评是学校组织接受认证专业依照《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对专业的办学情况和教学质量进行自我检查,学校应在自评的基础上撰写自评报告。自评的方法、自评报告的撰写要求参见《工程教育认证学校工作指南》。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秘书处提交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