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一流学科支持教师科研提升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纳米技术研究院 发布时间:2024-05-17浏览次数:250

为支持学院专任教师科研工作和事业发展,促进国家自然基金面上项目及各类国家级项目的申请,经学院领导统一讨论决定,从一流学科建设经费中拨专用经费50万元,支持青年教师开展科研工作,首批设立项目10,资助期1

一、申请与审批程序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人需为本院专任教师;

2) 申请人主持的国家级项目已结题,且申请时(当年申请书提交截止日)无在研纵向项目或在研(或得知已批准)纵向项目实际(预计)到账经费总额小于5万;

3) 本项目在研或未结题的,不得申请。

(二)审批程序

学院将聘请外校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立项资助。注:同等条件下,向青年教师(<38周岁)、无在研项目的教师、有申请过横向项目或课题的教师倾斜。

二、项目经费管理

批准的研究基金在一般情况下仅提供在本院进行的研究课题使用,其中包括:

1) 课题研究费用,如大型仪器机时费,小型仪器的租赁费,试剂、材料、加工、测试费等。

2) 项目组人员往来的差旅费、住宿费。

三、项目结题要求

在支持期内,项目负责人达到以下要求之一者,可以结项:

1)获批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

2)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1级论文(按校科研院文件)1篇;

3)作为指导老师,指导学生获省级竞赛一等奖及以上1项;

4)以第一作者出版省级重点教材1部;

5)主持建设在线课程1门,并在省级平台上线;

6)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奖项1项,排名前三名。

备注:所有成果必须南京邮电大学为第一单位。

三、其他说明

1) 结题时未达到项目结题要求1、但达到了2-6中任何一条的,可获得本计划的滚动支持(需满足第一条的申请条件);

2) 没有达到项目结题要求的不予结题;

3) 获批经费仅在资助期内使用,超出资助期时未使用的经费将被收回;

4) 该“一流学科支持教师科研提升计划”文件解释权归一流学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