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创新标兵”评选办法

发布者: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纳米技术研究院 发布时间:2018-10-21浏览次数:1993

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开展学生创新竞赛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和个性发展,不断提高校园文化品位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决定每年10月评选一次“创新标兵”奖,旨在表彰和奖励在科技竞赛与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

一、参评对象

具有南京邮电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二、参评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江苏大学生文明公约》、《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热爱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科技活动,动手能力强。

3、积极参与各类科技创新和学科竞赛活动,有团队协作精神,能积极带动周围学生学习技能,钻研科学知识。

标兵候选人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中两条:

①已获发明专利授权,排名第一;

②参加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作品验收优秀;

③曾在国家级学科竞赛(如电子设计、数学建模、挑战杯等)获一等奖或以上;

④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一篇以上的论文,并被SCIEI收录。

获得自主个性化学分50分以上。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1、个人申报

由申报人如实填写《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创新标兵”申报表》并提供获奖证书、论文原件等证明材料,报本学院审核。

2、学院审核

申报人所在学院要对申报人的学籍、作品、完成情况、获奖情况等予以审核,确认符合有关要求后,报学生处。

3、专家评审

竞赛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学校专家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每年评选名额不超过10人。

4、学校审批

评选结果公示后报学校领导审批。

四、表彰奖励

1、凡被授予“创新标兵”称号的学生,由学校颁发证书并进行表彰。

2、凡被授予“创新标兵”称号的学生,可直接推荐免试攻读南京邮电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

五、附则

1、如发现获奖学生违反校纪校规,有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称号行为或道德品质不良等,取消荣誉称号和保送硕士研究生资格。

2、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创新标兵”申报表

  

  

○○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

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创新标兵”申报表

  

  

照片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德育考评成绩

  

本专业智育测评分排名

  

一、思想方面

  

二、学习方面

  

三、创新能力方面

1、专利

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类别、专利授权日

  

2、省创新项目

年度、项目名称、立项人、参与人、指导教师、验收成绩、验收时间

3、国家级学科竞赛

年度、竞赛名称、获奖情况

4、论文

年度、论文名称、作者、期刊名称

5、自主个性化学分

详细说明各类自主个性化学分明细

  

总分:

学院审

核意见

  

签名(章):

竞赛主管部门审核

  

签名(章):

专家评审意见

  

签名:

学校

意见

  

  

签名(章):







  

(本页无正文)

  

  

  

  

  

  

  

  

  


主题词:学生创新标兵评选办法

发送:校领导,党办、组织部、宣传部、团委,校办、教务处、人事处、保卫处,各学院,通达学院。

  

南京邮电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9921印发